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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荣获国务院棚改激励支持城市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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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我省绍兴市荣获2019年度国务院棚户区改造激励支持城市殊荣。
近年来,绍兴市按照国务院新一轮棚改工作总体部署,突出棚户区改造前瞻性、整体性和实效性,坚持顶层设计强统筹、项目推进抓落地、住房分配得实惠、改后利用讲效益,成功改出“绍兴速度”,2019年,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6713套,基本建成15234套,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提前一年完成棚改新三年攻坚计划。
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引导,寻求资源利用最大合力,坚决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一是规划引领。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下,加强城市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实施“一区两廊”规划、棚户区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古城区域更新规划等,做到先规划、后拆改,应拆加快拆、应改全力改、应留坚决留。
二是制度引领。各区、县(市)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棚改安置政策,由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实物或货币安置方式,在效推进棚改工作的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如越城区实施棚改安置“1+X”政策,柯桥区采取集中新建、限价回购市场房源等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
三是督查引导。每年将棚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实行市、县(区)四套班子领导挂联棚改项目,细化分解责任,同时建立棚改项目库,建立“周报、月查、季考”三项督查制度,构建项目申报审核、进度推动、竣工交付等管理体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项目推进快。坚持“快签、快拆、快征、快居”原则,3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丈量评估等项目前期,开展开工、竣工、交付入住“三率”竞赛,按月排名通报,倒逼棚改进度,其中越城区4个城中村、25万平方米,仅用两个月完成从签约到改造清零全部工作,成功改出“绍兴速度”。
二是质检跟进快。建立棚改安置房质保体系,质监部门每月对在建棚改安置房项目开展质量安全跟踪检查,各地专门组织棚改居民代表共同参与项目质监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2019年度竣工项目均一次验收合格,同时道路、水、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到位,保障项目在回迁承诺期限内及时交付。
三是要素保障快。多渠道筹集棚改资金,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一是抓竣工。按照3年工期标准,对在建棚改安置房项目,实行“销号式”管理,逐一跟踪其工程进展情况并每月上报。2019年,全市完成棚改竣工17505套,竣工量居全省前列。
二是抓交付。按照项目竣工后1年内必须完成分配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解决问题,加快交付入住。2019年,全市完成棚改交付入住19437套,有效改善棚改家庭住房条件。
三是抓规范。针对棚改家庭超期过渡安置和安置余房长期空置问题,该市按照清除存量、杜绝增量原则,通过统筹安置分配、余房调剂使用等措施,在2016年完成1534户超期过渡家庭和1793套长期空置房源整改,2017年起棚改新增项目彻底解决此类问题。
一是棚改保障民生化。突出棚改住房居住属性,构建民生宜居环境。2017年起,全市棚户区改造共惠及4.4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全面完成了79.9万平方米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营造安居乐居环境;改造了一大批无卫生设施、未截污纳管的房屋,可减少384万立方米污水和4.63万吨垃圾产生,从源头上根治了棚户区的“脏乱差”。
二是土地利用产业化。围绕大湾区战略定位,加大棚改力度,腾出项目用地,助推建设进度。越城区皋埠街道通过棚改累计盘活利用土地3500余亩打造“集成电路小镇”,引进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综合运营等领域投资200亿元,核心项目中芯国际2019年已实现试运行,预计2022年小镇产值可达200亿元;柯桥区通过改造棚户区142万平方米,打造中国轻纺城CBD中心,目前国家时尚中心、电商产业园、总部大厦和商住综合体等12个项目已落户;新昌县通过改造大明市区块棚户区,腾出850亩土地用于涵盖智能装备、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等10余个领域的跨国并购产业园建设。
三是保护利用特色化。改造利用古城区域老危旧住宅,保留有价值历史建筑,进一步彰显绍兴“历史+人文”特色。越城区对8.3平方公里2500多年历史的古城区域实施有机更新,近两年来共征收房屋2172户、27.45万平方米,如2019年8月完成上大路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共征收4.73万平方米,涉及498户,12月启动阳明故居综合保护项目,复原阳明故居,建设阳明纪念馆、阳明论坛永久会址。(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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